释义 |
法律分析:嘉峪关最新防疫政策如下:来返嘉峪关:一、外省来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地)社区报备。二、外省来人抵达目的地24小时之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连续检测3次。请自觉遵守属地防控政策,主动配合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三、对不按时限做核酸检测者,各市县将赋码提醒,请及时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四、国内高风险地区来甘人员,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来甘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离开嘉峪关:一、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非必须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落实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2023年3月24日0时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