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竣工验收程序如何 |
释义 | (一)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三)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一、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二)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三)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四)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五)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六)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七)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八)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二、竣工验收的要求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二)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三)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四)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五)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