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父母送的嫁妆? |
释义 | 结婚后父母的陪嫁钱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嫁妆的种类,如日常家用产品、房产、私人物件等,归属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表示为女方个人的赠与,否则陪嫁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结婚之后父母的陪嫁钱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有以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根据父母给的嫁妆种类,可有以下总结归类: 1、若嫁妆是冰箱、彩电等日常家用产品,如是婚前购买,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是婚后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嫁妆是房产 (1)婚前购买:若是女方父母全款购置房产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应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若是女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则父母出资部分是对女儿婚前个人的赠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购买:若是父母全款购置并登记在女儿名下,一般视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若是女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女儿名下,一般根据出资情况和性质具体判断;若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分割时一般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3、若嫁妆为戒指、项链等私人物件 因戒指、项链等私人物件具有人身专属性,依照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则该类嫁妆应属父母给女儿的个人财产; 4、除前述所提到的嫁妆类型外的财产,则需要根据保单类型、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具体情况判断离婚时的归属。 综上所述,结婚之后父母给的陪嫁钱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这部分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结婚后父母的陪嫁钱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对于不同类型的嫁妆,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归类和判断。总体而言,如果父母明确表示陪嫁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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