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释义 | 律师分析: 公务员重大疾病相关费用报销比例如下: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住院费用小于等于10000元:个人负担10%,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大于10000元:个人负担6%,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94%。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小于等于3000元:个人负担20%,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80%;大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住院费用小于等于10000元:个人负担5%,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95%;住院费用大于10000元:个人负担3%,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97%。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小于等于3000元:个人负担10%,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90%;大于3000元:个人负担5%,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为95%。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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