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的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名义超出家庭需求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有关。 法律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为家庭支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婚姻期间的债务分担方式及法律规定 在婚姻期间,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这意味着无论是谁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都应共同承担。然而,具体的债务分担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一些地区采用平等分担原则,即夫妻双方平均分担债务;而另一些地区可能采用财产比例分担原则,即按照夫妻双方财产比例来分担债务。此外,如果债务是由一方单独违约或违法所致,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对方独自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因此,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分担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期间的债务分担是夫妻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分担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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