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儿子欠钱的,如果其是成年人,则不可以执行其父亲名下的财产,因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的,法院就会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