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了不能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对于此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在这期间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一、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否申请诉讼离婚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申请诉讼离婚。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犯有精神疾病而当然判决离婚仅限于以下情形: 1、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可以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 二、哪些情况下不可以起诉离婚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况有: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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