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么证明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独立
释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在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股东对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负有举证责任,该举证责任首先要证明每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次要证明股东财产没有与公司财产混同。
    一、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情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出资瑕疵,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其他。
    二、一人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吗
    是的。根据公司法规定,依法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人公司与多人公司的区别有三点:第一,成立的条件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人即可设立,普通有限公司股东是二人以上。第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三,一人有限公司没有董事会或股东会,章程由股东制定,做股东会决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