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在离职证明写被辞退是合理的吗? |
释义 | 是不合理的行为。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哪些?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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