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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组成部门排序
释义
    政府组成部门排序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中央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个组成部门,地方则依次为省、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
    政府组成部门的排序是按照职能及行政等级来划分的。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央政府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个组成部门。这四个部门分别负责着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和检察工作。除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也是按照行政等级划分的。我国地方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地级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级。其中,省级政府下辖多个地级市、县(区)政府;地级市政府下辖多个县(区)政府;县(区)政府下辖多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级政府按照职能和管理权限不同,分别负责着不同方面的工作。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是如何?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是有中央集权的特点,即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一定的控制和干预权。但是在实践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还是比较复杂的。首先,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协商、合作,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形成分而不立、合作共赢的局面。其次,中央政府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策以及开支行为。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发展经济、提高地方财政贡献等方式来争取更多自主权和自治权。
    政府组成部门排序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中央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个组成部门,地方则依次为省、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比较复杂,需要在宪法规定下相互协商、合作,形成分而不立、合作共赢的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 中央人民政府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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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