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征地补偿要基于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原则;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原则;同地同价原则;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原则。 一、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具体如下: 1、土地征收本身是否合法。一般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 2、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征收大面积的土地由国务院决定; 3、土地征收发布的公告是否合法; 4、土地征收的补偿是否合理。补偿不合理的,必然引起公众不满。补偿应当在合理范围内。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 二、土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