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人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权利: 1、按照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 2、按规定或者招标项目本身要求,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按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按规定拒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 5、可以代替招标人主持开标。 一、招标公告的公示期 1.指定媒体自收到招标人提交的招标公告文本起7日内应在该媒体刊登招标公告。 2.公告发布至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直至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一般应留有较为合理的时间让投标人做准备,此环节考证后虽无硬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合理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否则有暗箱操控之嫌。 3.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应不少于20日。投标截止时亦即开标之时。 4.中小型项目的开标至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时间一般项目当天就可结束,但评标和定标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并确定中标人。 5.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主管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招标人则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了。这既是公示时间结束。 6.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投标双方应订立书面合同。 7.订立合同7日内,应送主管部门备案。 二、投标文件如何送达 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2、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3、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送达,特别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招标人拒绝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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