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身份证(或居住证)可对应多个电动车车牌,原则上不超过3个。 用户需要准备好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证明和材料等,如果不是本地户口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或者根据车管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去办理。 购车发票或收据遗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向原购车厂商要求补办。 就近前往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超期限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在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照工作中,公安机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牌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临时牌照。对改装、拼装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照。 未办理登记上牌照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安装临时牌照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自安装临时牌照之日起三年以内(自2018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8日)可上路行驶,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