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吗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 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 5、抵押物瑕疵。 6、登记不规范风险。 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 8、授信风险。 一、住房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 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抵押权人)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减少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证。 在住房信贷中采用抵押贷款是基于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考虑的。由于这项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个人,而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程度银行不可能了解清楚,这样就增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恰恰在贷款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为债权人提供了收回贷款的有效保证。因此,银行在对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贷款方式。 二、抵押到期的车能买吗 抵押车转让是否合法了 抵押车的买卖是合法的,但是不能过户,风险很大,除此之外和普通车的买卖一样。抵押到期的车可以买,但是有很大的风险,如果抵押人按期还款,抵押权不实现;如果抵押人不按期还款,债务履行期到之后,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拍卖用于还债,此时只能要求抵押人返还买车钱,无权拒绝拍卖。 三、承建商抵账的房子能买吗承建商抵账的房 有抵押的房子能买,只是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抵押人对于抵押的房子是可以处分的,只是在处分之前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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