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法高管的职位包括哪些?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法高管任职资格规定是什么?哪些公司不得担任这类公司的高管人 由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绩效益负有重要的责任,公司法对他们的任职资格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此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愈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委派、选举董事、监事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委派行为、选举行为和聘任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16条第1项,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