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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场公证是否必须两名公证员
释义
    法律分析:公证员需要一个以上,具体看公证处如何办理。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应当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公证处的业务如下:(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二)证明继承权;(三)证明财产赠与、分割;(四)证明收养关系;(五)证明亲属关系;(六)证明身份、学历、经历;(七)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八)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九)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十一)保全证据;(十二)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十三)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十四)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派代表到公证处。代表人应当提出有代表权的证件。
    第十七条 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申请办理的公证事务,也不许办理与本人或配偶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当事人有申请公证员回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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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