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人以下死亡的事故被定义为一般事故 |
释义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事故等级划分进行了规定。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轻微事故则是指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与相关部门一起制定补充性规定。 法律分析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拓展延伸 事故统计标准:确定一般事故中的最低死亡人数限制 根据事故统计标准,确定一般事故中的最低死亡人数限制是为了更准确地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此举旨在确保对于涉及少数人员的事故,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通过设定最低死亡人数限制,可以更好地区分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这也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确保在面对多起事故时,能够优先处理那些对人员生命安全构成更大威胁的事件。因此,事故统计标准中的最低死亡人数限制是为了提高事故管理和应急响应的效能,保障公众的安全与利益。 结语 根据事故统计标准,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通过设定最低死亡人数限制,可以更好地区分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这一标准的设定旨在提高事故管理和应急响应的效能,保障公众的安全与利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民警执法效果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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