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昭通市将立足昭通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目标,重点发展高原特色产业、绿色能源和加工业、现代服务业三个千亿级支柱产业,巩固发展烟草、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材料、新型绿色建材、生物医药产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等优势产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