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七、办理户口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实行“两证合一”,即土地房屋权证)是购房者对所购商品房享有权利的合法凭证,它对于购房者证明土地房屋权利和用于抵押担保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必须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早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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