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0年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
释义 | 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约,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40年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一、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年限的理解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房屋产权是否可以继承: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可以继承,但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国有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开发商和房屋所有权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期限到期后,需要交纳下一周期的土地使用费。 误区二:产权期限的含义: 产权年限准确来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其中包括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一般来说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远的,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多为40、50年、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房子产权到期后,怎样做 一般情况下,70年产权到期后,是会自动续期的。40或5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不想使用将由政府回收,想继续使用需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获得批准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果申请没有批准,那么国家也会对房子的残余价值做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求房子还贷到70年之后的政策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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