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联网可以发布烟草广告吗 |
释义 | 不可以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的广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风险提示: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是否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还赋予了消费者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的权利。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广告主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这是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规定的行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予以惩处的权利,目的在于:一方面使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广告,防止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实际的或者更大的损害;另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行使对商品和服务,以及行政机关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因此,作为消费者,不论是否实际受到损害,都有权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予以惩处。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则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对广告经营者所发布的广告进行调查、认定,对属于虚假广告的,应坚决予以惩处,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应当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广告设计者、广告制作者和广告代理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等大众传播媒介,以及利用自有或者自制音像制品、图书、橱窗、灯箱、场地(馆)等广告发布媒介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关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虚假广告中的民事责任,《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虚假广告涉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区分一般的虚假广告和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来确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商家发布虚假广告怎么处罚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互联网金融消费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互联网行业的消费陷阱有哪些 八大互联网消费陷阱 虚假宣传:外卖平台勾结无照黑作坊;价格欺诈:二手车平台操纵拍卖价;带“毒”二维码:贪便宜就中招;不合格“海淘”产品:童品质量更堪忧;恶意扣费程序:明码标价肆意妄为;个人隐私泄漏:在线消费几乎成“裸奔”;智能硬件漏洞:远程操控成高危。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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