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受理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如果公民下落不明已经满两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公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公民下落不明满了四年,或者是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达到两年,或者因为意外事件有关机关证明无生还可能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公民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