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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每月还一点就不能强制执行了
释义
    每月还一点,也可以强制执行。只要借款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合同上的条例来进行还款,哪怕借款人只欠债权人1元钱,债权人也有权利起诉借款人。无论借款人之前还了多少钱、现在还欠多少,只要借款人拒绝还款,法院都有权利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首先借款人需要明白一点,法院选择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的话,大概率是因为借款人有一定的偿还能力,所以才会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一旦法院对借款人强制执行后,借款人需要在6个月之内的时间偿还清楚贷款,否则名下资产就有可能被拍卖。
    如果借款人想要慢慢偿还欠款,就需要跟债权人进行协商,由法院作证,双方协商出一个具体、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然后借款人严格按照该方案来进行还款。协商完成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撤诉,那么法院就不再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借款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后,需要在6个月内偿还清楚贷款,不能按照借款人想的来“慢慢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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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4: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