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投标中标后多久签订合同 |
释义 | 招标后30日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通知,并通知未中标者。合同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转让项目,但可分包非主体工作。招标人应报告招标情况。中标人应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需承担责任。合同签订涉及工程实际情况、异议纠纷需法律处罚。 法律分析 一、在中标后多久签订合同? 30日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情况,也是需要由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就有关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签订的,其中还需要涉及到对有关工作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进行认定,存在异议或者矛盾纠纷的,还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也需要按要求提交。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项目需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按合同履行义务,不得转让项目或将其肢解后分别转让,但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分包人需具备相应资格且不得再次分包。签订合同涉及实际情况和违约责任认定,如有异议或纠纷,需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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