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转移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离职后在外省市工作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通过申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特定分中心转移公积金,无需亲自到北京办理手续,但需确保当地管理中心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法律分析 离职后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作调动后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简称“国管分中心”)或北京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提示: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照住建部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暂时无法办理转移业务。 拓展延伸 北京公积金转移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是什么? 北京公积金转移申请所需材料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其次,申请人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缴存明细和公积金账户信息。接着,申请人需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期间,申请人应配合提供补充材料、签署相关文件等。最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申请材料,如符合条件,将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公积金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结语 个人离职后若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调动至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返京办理手续。若当地未接入该平台,则暂无法办理转移。具体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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