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总征税什么意思 |
释义 | 汇总征税的意思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实行“先进口后征税”政策,对在一个月内多次进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的税收征收行为,是税收征管的新模式。 汇总征税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行为的便利化,降低国内外企业的通关成本,从而有助于外贸企业在国内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以及提升国内企业在国际的竞争力。税收征管是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依据税法、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款征收过程进行的组织、管理、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汇总征税的优势有: 1、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提高通关效率。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可先提离货物,后在规定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自主集中缴税。在规定时限内,企业对纳税时间节点也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2、“一地备案、全国通用”。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汇总征税总担保,经海关备案后,企业可在任意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传统缴税模式下,每一票进口货物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分别向海关缴纳税款。对于进口业务量大、征缴税款多的企业来说,缴纳税款业务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量非常大。而在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可申请使用一定额度的保函金额,当其每月以汇总征税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税款总金额在保函可用额度内时,该企业即可每月结算并统一向海关支付税款。这不仅能够缩短企业通关时间,更有效缩减了企业资金压力,降低通关成本; 4、无纸化传输。汇总征税总担保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企业、银行无需再向海关递交汇总征税纸质保函,有效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 综上所述,汇总征税是海关开展集约化征税的一种模式。在该业务模式下,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的应纳税款实施汇总征税。简言之,汇总征税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改革了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征管作业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十一条 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办理同一类海关事务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提供总担保。海关接受总担保的,当事人办理该类海关事务,不再单独提供担保。 总担保的适用范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终止情形等由海关总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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