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公司设立条件 |
释义 | 一人公司设立条件有: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单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一人公司的利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 (一)一人公司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提高工作效率。 (二)可以使风险可控,鼓励投资。 (三)一人公司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有很大优势。 (四)一人公司可以有利于社会利益。 一人有限责任有诸多优点的同时,也有起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难以健全,缺乏制衡机制。 (二)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是独股公司,中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是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并没有规定其必须设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