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才能进行应急物资采购? |
释义 | 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包括涉及国家安全、扶贫资金使用、特定专利技术、自建工程、追加附属工程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项目不需要审批但必须依法招标。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拓展延伸 应急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的必要性和效果评估 应急物资采购是在紧急情况下为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求而进行的重要措施。招投标程序作为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公共领域,但在应急物资采购中是否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引发了争议。从效果评估的角度来看,招投标程序能够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公平,减少腐败和不当行为的风险,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然而,在紧急情况下,时间紧迫、需求急迫,过于繁琐的招投标程序可能导致采购延误,影响救援效果。因此,应权衡利弊,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招投标程序,确保应急物资采购的及时性和效果。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在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采购是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措施。招投标程序能确保采购过程公正、公平,但在紧急情况下可能导致采购延误。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招投标程序,权衡利弊,确保应急物资采购的及时性和效果。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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