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有房子,结婚后去世,是否有继承权? |
释义 | 婚前房产死后配偶是可以继承的,具体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该方死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该方的合法遗产,同时自然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在该方死后,配偶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该方的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去世后,遗留的婚前财产可以由其配偶继承,配偶应当和该方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前财产1、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女人再婚后,男人去世了,共同财产的女人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再婚夫妻,男方死亡后,女方的财产,男方的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如果再婚时,男方的子女尚未成年,并且随双方生活,就与女方形成继子女关系,就有继承权。如果已经成年,或者未成年但未与双方共同生活,就没有继承权。女方可以继承,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人的身份证没有搬回男人的地方,男人死后,女人能继承他的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的遗产包括有:公民的个人收入;属于公民个人的房屋;公民个人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半路夫妇都死了,没有领结婚证,女方亲属有继承权吗? 没领结婚证就没有继承权,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对方不能成为其配偶的继承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你好,我们的朋友和男人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20多年了,现在男人得了脑血栓,门,我的朋友为他服务,男人死后,可以继承房地产吗? 法律分析: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如果不能证明是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的,由他的继承人全部继承,如果是共同财产就和继承人平均的份额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首先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确定为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遗嘱真实合法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嗯,我丈夫离婚前有个孩子结婚了,我们给了她一套房子,她放弃了继承权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离婚时孩子有继承权。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现任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子(女)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灭,因此,无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孩子都有法定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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