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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嫌疑人亲属在刑事侦查阶段应做的两件事是什么
释义
    犯罪嫌疑人亲属在刑事侦查阶段应做的两件事是什么
    1、初步了解案情
    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在接到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后,对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关押场所等均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因此可以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同时也可以向经办部门了解情况。
    2、聘请并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了解案情
    在了解案情后,需第一时间聘请律师,因为:一方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换句话说: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因此,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需要聘请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
    另一方面,由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与外界失去了一切联系,其甚至不清楚其家人是否知道他已经出事了。聘请律师前往会见,不仅让其知道外界情况,更重要的是让他知道亲属及律师均在帮助他,让一个无助的人得到莫大的宽慰。
    再次,该辩护律师可以直接面对面的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所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真实情况,以便提出辩护意见,更好的帮助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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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