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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领居民身份证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主观:
    


    在我国,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也应当在公安机关登记指纹信息。一、哪些人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二、身份证使用的注意事项1、现在所使用的身份证,大多是二代身份证,个人信息储存在身份证的芯片中,一旦身份证不慎丢失或是被盗,丢失的身份证只能挂失,不能注销,免得使得个人的财产和信息有失去保障,面临危险。2、当身份证被盗或是其他原因丢失后,应该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且开报案证明。并且在派出所开具补办证明。同时登报声明丢失的身份证作废。当自己丢失的身份证被犯罪分子利用给自己带来麻烦时,可以把自己开具的报案证明,补办证明,登报声明拿出来作为证据。3、当在行走或是通过其他途径拾到别人的身份证时,不要随便使用,最好及时交给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处理。冒用或是骗用别人身份证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4、在使用身份证的时候,当发现有人擅自复印自己的身份证,扫描自己的身份证时,要及时阻止,以免给自己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并且自己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不能让人随便记录。5、当发现有单位或是其他人扣押自己的身份证时,可以及时要回,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当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别人时,最好在复印件上面注明,再复印无效或是“此复印仅限于办理什么事情”的字样。6、当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别人时,最好在复印件上面做好标注。标注通常分为三行来写,在写好后,在每一行的后面划上一条横线,以防止其他人添加其他的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注意事项:临时身份证正面为长城、群山和网状花纹图案,颜色为蓝色。背面为网状图案,颜色为黄色。临时身份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相同的编号;常住户口特定人员的临时身份证编号也按居民身份证编号原则和方法编18位码。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分为3个月和一年两种: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证件丢失、损坏尚待领补人员发给有效期3个月的临时身份证,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常住户口特定人员发给有效期一年的临时身份证,使用汉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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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