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债务是不是有效的 |
释义 | 企业债务有些是有效的,有些却是无效的,要分情况判断: 一、下列企业债务通常有效: 1、战略性发展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 2、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 3、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 4、公司分立时,关于债权债务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 二、下列企业债务无效: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无效; 2、董事、经理违反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二、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的区别 (一)两者定义不同 权益资本是指投资者所投入的资本金,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而资本金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合计,资本金合计包括企业各种投资主体注册的全部资本金。 债务资本是指债权人为企业提供的短期和长期贷款,不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等商业信用负债。 (二)两者筹资方式不同 权益资本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票、发行优先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即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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