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警处罚有异议如何申请复议? |
释义 | 对交通处罚不服的当事人,一般应当在收到交通处罚决定书或知道交通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复议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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