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了附加险种并不一定能解决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附加险种通常是指增强或扩大某些保险责任范围的附加保险,如意外险、医疗险等。虽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但是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欺诈、误导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过低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保险标的物的价值或者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损失确定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当事人有权请求损失赔偿。受害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赔偿。”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保险合同内容应当合法合规,不能免除保险责任或者将保险金额设置过低;同时,交通事故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因此,买了附加险种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解决所有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