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烈士证明书是不会作废的。根据规定,如果烈士的持证人过世了,烈士还有其他直系亲属(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话,可以在民政部门进行烈士换证的时候申请换证并更改持证人。 烈士名誉权被侵犯如何维权 1、烈士名誉权被侵犯时,烈士子女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根据《民法典》第 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烈士英雄的什么受法律保护 保护烈士英雄的法律是《英雄烈士保护法》。比如,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什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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