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法庭需要找律师吗 |
释义 | 上法庭需要找律师。 法院办理案件的具体程序如下: 1、诉讼阶段,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书写诉讼状,如实把事情的经过用书面形式表述; 2、受理阶段,法院会对述求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标准的,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法院决定对此立案; 3、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给被告发放传票,传唤被告,这期间可以互相拿出相关证据,期间双方可以调解; 4、开庭阶段,法院正式受理,进行对此事的调查,双方的辩论,以及评议到最后的宣判。 举证责任分配的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上对证据材料名称、份数、页数及其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时依照对该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材料副本。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起诉的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举证,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下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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