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役登记需要每年都办理登记吗? |
释义 | 兵役登记不需要每年都办理登记。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 登记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男性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男性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男性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男性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男性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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