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广州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法律依据: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包括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等在职人才)和引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9 8: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