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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可以互相开票吗
释义
    分公司如果进行独立核算的可以与总公司相互开票。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一、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只能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的合同效力待定。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担保合同的,合同无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否合法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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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4: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