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
释义 | 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判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违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犯罪构成什么罪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犯罪构成应当包括: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本罪客体是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三、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术侦察,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侦破刑事案件,发现犯罪和查找罪证的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因侦察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人使用普通的录音、摄影器材非法窃听、窃照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使用是指非法窃听、窃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用来进行秘密监听、录音、拍摄影象的专用工具,所以非法使用是指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非法窃听、窃照。如果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公开录音、拍摄影象,其持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可能是非法的但其使用行为不属于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使用”。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监听对象既可以是我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企事业单位。监听内容包括私人谈话、电话、日常生活起居、会议等。当然,如果行为人利用窃听专用器材窃听国家秘密的,则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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