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
释义 | 夫妻离婚债务应当按以下方式承担: 1、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在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按照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由本人偿还。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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