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有意外险是没有意外险这一项的,社会保险仅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种类。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