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钱被人骗有转账记录也可以做为证据的一部分。对于借款事实的认定,只能从证据出发,转账记录系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出借人持有转账记录已可初步证明借贷关系,同时借款人亦认可偿还部分借款。但是单是转账记录起诉的话可能有所不足。因此,钱被人骗只有转账记录有用。但是单是转账记录起诉的话可能有所不足。所以,借贷双方在借款时就应加强证据意识,尽量保留借款往来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