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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幼儿园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释义
    1、学生上下车时,应在车下进行引导和指挥,保持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身体严重不适、校车超载,明显妨碍驾驶安全的,应当停止校车行驶;
    3、清点学生人数,帮助引导学生安全就坐,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向驾驶员发出启动校车的信号;
    4、防止学生在校车驾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检查下车的学生人数,确认所有学生在离开前已离开校车。
    一、区间测速超速20%未达50%如何处理
    区间测速超速20%未达50%处以不罚款,要扣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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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