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付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医保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先负担的住院费用额度,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分为200元、400元、800元等不同标准。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承担,以上则由医保基金支付。保险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法律分析 起付标准是指“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线,是指保险理赔时规定的一个不予受理的额度。 按照“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这个个人先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病员个人负担。 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在惠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拓展延伸 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如何确定? 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起付标准是指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一部分费用。具体的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的医疗保险产品和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起付标准的确定通常考虑了医疗费用的平衡性和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因素。起付标准的设定旨在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同时也考虑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起付标准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各方利益的过程,确保医疗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结语 起付标准是医疗保险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表示被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额度。根据不同的医疗保险产品和政策规定,起付标准有所不同。它的设定考虑了医疗费用的平衡性和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因素,旨在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同时也兼顾被保险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起付标准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各方利益的过程,以确保医疗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衍生问题: 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吗? 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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