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职工医保断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青岛职工医保断保后果具体如下: 1、医保待遇从断交的次月起停止享受。 2、断交期间个人账户不再划入。 3、断交期间不计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4、断交三个月以上或中断缴费在三个月内但不选择中断补缴,如果再以个人身份参保有六个月的医疗待遇等待期。 5、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我市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医保报销后商业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下: 1、医保报销后,商业保险一般只能报销医保范围的剩余部分,其包括起付线以下部分、封顶线以上部分以及医保报销比例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七十以外的相关费用; 2、如果是小额医疗险,免赔额低甚至是没有免赔,在医保报销后,可以按其比例进行报销; 3、如果是百万医疗险的话,大部分百万医疗险的免赔是1万,一般医疗报销扣除免赔后,按比例报销,经过医保报销后的比例一般有100%; 4、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叠加赔,因为医疗险属于报销性质的,先花后报; 5、如果是医保报销后,重疾险赔付是确诊即赔,与医保报销无关系,只要符合疾病定义就能赔。 综上所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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