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捐赠税务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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