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指合同成立时是否需要特定形式的区别。要式合同必须按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而不要式合同则没有特定形式要求。要式合同的关键在于履行特定方式,合同存在后受益人不需要同意变更,但需通知变更结果。 法律分析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关于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 3、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拓展延伸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法律区别与适用场景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与适用场景。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采用特定的形式和程序来成立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非要式合同则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和程序即可成立的合同,如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等。要式合同的特点是具有法律强制力,违约后可采取法律救济措施;而非要式合同的法律效力较弱,违约后救济措施相对有限。在适用场景上,要式合同常用于涉及重要权益的交易,而非要式合同则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简单交易或口头约定。因此,了解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法律区别与适用场景对于合同的签订和维权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与适用场景。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和程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强制力。而非要式合同则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和程序即可成立的合同,其法律效力较弱。要式合同常用于涉及重要权益的交易,而非要式合同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简单交易或口头约定。了解二者的区别与适用场景对于合同签订和维权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