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破产财产是指用于偿还债务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 3、破产企业应当行使的其他财产权。超过部分债务已作为担保物担保的,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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