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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释义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后怎么处理?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员工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按伤残等级赔付。
    (九)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按伤残等级赔付。
    员工怀孕后工资待遇怎么分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单位干涉员工工伤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后,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如果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都没有为受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在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对约定的派遣协议事项未尽到合理的监督义务,也应当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员工的保密协议如何签订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一般与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有关,公司可以再保密协议中约定员工对工作期间接触和了解到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在一定年限内进行保密,同事约定违约条款,明确劳动者违约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便公司时候发生泄密进行追责。该协议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也可以由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
    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性质和要求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需注意合同相对性原则,劳动者违反相关协议时只能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追责,或者劳务派遣公司授权用工单位进行追责。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可以约定。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务派遣工的病假工资是多少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生病后,在治疗疾病期间,一般是没有病假工资的,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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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24:24